為了繼續賣房!永慶房屋仲介冒簽屋主姓名 偽造合約下場慘了

不動產交易糾紛層出不窮,知名房仲品牌甚至出現旗下營業員為了爭取業績,不惜偽造客戶簽名的離譜案件。永慶房屋一名劉姓女房仲,因受託銷售的北市精華區物件即將到期卻未能賣出,竟在未經屋主同意下,大膽偽造屋主簽名簽下「延期委託書」,企圖瞞天過海繼續銷售。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銷售期滿沒開張 女房仲動歪腦筋「幫屋主續約」

判決指出,現年28歲的劉芝儀原為永慶房屋東門門市的房屋仲介人員。屋主於民國111年6月間,委託劉女銷售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的精華地段房屋,期間雙方曾五度變更委託內容,最後一次合約截止日為113年6月14日。

眼見兩年的委託期限即將屆滿,物件卻始終未能順利成交,劉女擔心失去這件精華區房屋的銷售權,竟為了爭取繼續售屋的機會鋌而走險。她在113年6月14日合約到期當天,在未獲屋主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編號「AD0000000」的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上,私自冒簽屋主姓名2次,藉此偽造一份「同意延長銷售期至113年10月13日」的假合約。隨後,劉女將這份偽造的合約掃描上傳至永慶房屋總公司的庫存系統內,企圖矇騙公司與客戶。

屋主想取回鑰匙變「合約未到期」 房仲謊言連環爆

這起房仲冒簽案之所以曝光,是因為屋主在113年8月底時,發現該物件長期沒有任何買方消息,加上心想委託期應該已經屆滿,於是傳LINE給劉女表示打算暫停出售並取回房屋鑰匙。不料劉女此時才透露自己已於8月離職,案件已移交給另一名蔡姓男同事處理。

屋主隨後向接辦的蔡姓仲介索取鑰匙,蔡男在清點交接資料時,赫然發現系統內有一份「尚未到期」的委託事項變更契約書,隨即通知新屋主。新屋主驚覺不對勁,要求拍下合約照片查看,這才發現簽名根本不是自己的字跡。

東窗事發後,劉女先是傳LINE向屋主求饒,拜託「不要把偽造簽名的事告訴別人」;隨後在屋主、永慶房屋主管與其三方對質時,劉女竟又改口硬拗,試圖推諉卸責。屋主憤而向台北市警方報案偵辦。

認罪換得輕判 法官宣告沒收偽造簽名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將劉女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劉女眼見紙包不住火,終於坦承所有犯行。

法官審酌,劉女身為專業不動產仲介人員,竟為了自身私利、圖求繼續銷售房屋,侵害客戶權益並損害永慶房屋對客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行為確有不當。最終,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劉芝儀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約合罰金6萬元)。至於劉女在委託書上所偽造的2枚屋主署押(簽名),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依法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