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一句「漏水我保固半年」決定買房!屋主控永慶房屋承諾未兌現 4年訴訟仍敗訴

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一名屋主在網路上貼文,111年透過永慶房屋購買人生第一間房,原以為是完成成家夢想,卻因漏水糾紛,陷入長達4年多的訴訟與修繕惡夢。他表示,當初就是因房仲一句「漏水我保固半年」,才決定完成交易,未料交屋後漏水問題反覆發生,最終不僅自掏腰包修繕、支付22萬元鑑定費,官司一路打到高等法院仍敗訴,讓他直言:「我買到的不是家,而是四年多的惡夢。」

屋主表示,111年7月與賣方簽約時,因賣方不願負責漏水保固,交易一度陷入僵局。當時房仲人員當場表示「漏水我保固半年」,他因此相信房仲的專業及品牌承諾,決定完成交易。屋主指出,「若沒有這項口頭承諾,他不會簽約,也認為這項承諾直接影響自己的購屋決定。」

屋主表示,111年底樓下住戶反映疑似漏水,他立即通知房仲,112年1月由水電人員抓漏並完成修繕,相關費用約3萬元由房仲支付。他原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沒想到同年2月再度漏水,再次請房仲協助時,得到的回覆卻是「半年保固已過,而且已經處理過一次」。

屋主認為,後續漏水問題因此完全由自己承擔,不僅房屋無法居住,被迫另外租屋,同時還需負擔房貸、租金、修繕費及訴訟費用。

他表示,自己原先委任律師提告,但僅向前屋主提起訴訟,並未將房仲列為被告,一審敗訴後,後續抗告及多數書狀幾乎由自己撰寫,案件發回更審後,更選擇自行應訴。

訴訟期間,法院同意進行第三方鑑定,屋主因此支付22萬元鑑定費。根據他提供的鑑定報告內容,鑑定結果認為漏水原因在購屋前即已存在,屬賣方施工瑕疵。

然而,屋主表示,法院最終仍未支持其向前屋主請求損害賠償。依其所述,法院認為,依契約內容及法庭陳述,漏水保固責任應由房仲承擔,因此駁回對前屋主的請求,高等法院也維持相同見解。他最難接受的是,既然法院最終判決結果未因鑑定內容改變,仍須自行負擔22萬元鑑定費,對已背負房貸、租金、修繕費及多年訴訟支出的他而言,無疑是沉重負擔。

今年6月,屋主再向永慶房屋總公司陳情,希望公司重新檢視整起交易過程及房仲承諾。不過,他表示,收到的回覆僅為「請循司法途徑處理」,令他感到失望。

屋主強調,他公開自身經歷,並非否定所有房仲人員,也非煽動外界,而是希望提醒消費者,任何口頭承諾都應明確載入契約,驗屋時也應逐項實際測試,不要僅依專業人員說明便放心交屋,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權益難以保障。

經《大聲傳媒》詢問,截至截稿,永慶房屋仍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