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中正橋派出所一名陳姓已婚員警,涉嫌在處理失蹤人口案件時結識一名15歲少女,私下保持聯繫,並於14日邀約少女至旅館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察覺異狀後向警方反映,全案曝光。永和分局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予以陳員記兩大過免職,陳報警政署核定;法院則於17日凌晨裁准羈押禁見。
據了解,陳員為警專33期畢業,原負責青少年協尋及關懷業務,日前因處理失蹤人口案認識少女,之後仍私下與她聯繫,涉嫌於14日將少女約出,並帶往旅館發生性行為。少女返家後,母親察覺有異,追問得知此事,隨即前往永和分局要求查明。
永和分局接獲反映後,立即啟動內部調查並蒐集證據,依涉嫌違反《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陳員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分局另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規定,決議記兩大過免職,並陳報警政署核定。
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17日凌晨0時許,認定陳員有反覆實施及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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