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貸款收據寄錯人遭罰200萬 委外作業與個資保護出缺失

兆豐銀行貸款利息收據的委外裝封作業出現缺失,寄給客戶的收據含有他人的貸款繳息資訊,遭金管會於11月4日裁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兆豐金控(2886)11月5日代子公司公告此事。

根據銀行局裁罰公告,受委託機構在今年4月7日辦理兆豐銀貸款利息收據裝封時發生錯誤,將含有其他人繳息資訊的收據寄給客戶。銀行局認定,兆豐銀對受託機構建立妥適內部控制制度的督導未落實,委外作業程序執行與客戶個資保護均有缺失。

銀行局指出,本案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3項、行為時《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第6條第1項,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等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按法定罰鍰額最高的規定裁處,並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核處200萬元。

對於處理進度與後續因應,兆豐金在重大訊息中表示,兆豐銀行已採取相關改善措施,並落實執行。

資料來源:金管會銀行局裁罰公告、兆豐金重大訊息(鉅亨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