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總統大選進入倒數階段,三組副總統候選人聲量堪稱歷年之最,尤其是頂著「新光大公主」光環的民眾黨副總統選人吳欣盈,更是鎂光燈聚焦對象。《菱傳媒》近日接獲爆料,吳欣盈當年進入自家新光集團任職後,一度出國進修讀碩士,但國外學費813萬元竟由新光人壽支付,違反集團內部規定遭人檢舉;金管會介入調查開罰120萬元予以糾正後,父親吳東進才自掏腰包出面補齊款項,弭平爭議。
吳欣盈自小就是新光集團的長孫女、長公主,據了解,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吳欣盈的爺爺,自小就對吳欣盈疼愛有加且寄予厚望,父親吳東進更是將吳欣盈當作接班人培養。
吳欣盈在台北美國學校畢業後,就前往美國私立女校衛斯理學院留學,取得國際關係、美術史雙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後,吳欣盈先在英國倫敦擔任投資分析師,2003年才在吳東進安排下返台擔任吳東進特助,踏入集團展開接班訓練,陸續出任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執行長、新光人壽副總等職務。
內部人士爆:吳東進自掏腰包還錢弭平爭議
《菱傳媒》近日接獲爆料,吳欣盈2006年任職新光人壽期間,曾前往英國倫敦商學院進修並攻讀科陶德藝術學院文學碩士,2012年才回國,但是她這段國外進修的學費,疑似全數由新光集團買單,一度引發新光內部人士反彈並檢舉到金管會,金管會為此介入調查。
爆料人士指控,依照新光集團內部規定,為鼓勵內部員工再進修,新光集團提供一定金額補助,員工只要經過申請獲核可後,均可領取集團進修補助。不過當時吳欣盈不但沒有走正式申請管道,而且還是在吳東進直接交辦下,由集團支付全額學費。
《菱傳媒》獨家取得金管會當年開罰新光人壽的裁處書,根據裁處書內容顯示,吳欣盈是在2006年8月26日赴英國倫敦London Business School(英國倫敦商學院)進修MBA學位3年,違反集團內部規定「出國進修碩士學位期限2年內」,且未事先透過公司內部甄選委員會甄選同意。
不僅如此,2010年間吳欣盈又以學分轉換方式,取得美國Webster University MBA學位,也未經新光集團事先核准、確認該校是否為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大學評比前200名者,但新光人壽仍未經內部審核程序,逕自撥款補助她813萬元學費。
金管會認定新光人壽支付吳欣盈813萬元國外進修學費一事,已違反集團內部《員工出國進修辦法》規定,且會計及人事業務內控作業有欠妥適,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因此依《保險法》149條第1項予以糾正,並要求新光集團應追回補助金額,併同其他違規事項,處以新光人壽罰鍰120萬元。據悉,此事件最後在吳東進自掏腰包補足款項後,才平息內部員工不滿。
但弔詭的是,吳欣盈花了至少813萬元出國進修讀碩士,但2022年她出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提供給立法院的個人學歷,以及本屆總統大選時交付給中選會印製選舉公報的學歷,均未出現英國倫敦London Business School(英國倫敦商學院)或美國Webster University (韋伯斯特大學)MBA學位。
新光金:當年年報已揭露 競辦:依法行事
根據新光金控2016年5月10日代子公司新光人壽發布的重訊顯示,金管會以新光人壽違反《保險法》149條第1項「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事項,處罰鍰120萬元並提出7項糾正要求改善。另新光金控同年的股東會年報也揭露,新光人壽辦理員工出國進修作業,「有未依公司內部《員工出國進修辦法》規定辦理,遭主管機關核處糾正」,後續已重新修訂該辦法,已臻周全。
對此新光金控發言人僅表示,有關當年金管會裁罰一事,公司年報已有揭露,其他細節不便透露。吳欣盈辦公室發言人陳宥丞表示,尊重新光集團的處理與回應,從過去到現在都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