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師張宇明狠酸同業郭哲榮「操作技巧很爛、套牢1.7億美債」,引爆戰火!郭哲榮氣炸提告加重誹謗、妨害信用,未料檢察官一番抽絲剝繭,竟認定張的言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不起訴處分!
股市名嘴口水戰,這回竟鬧進了法院!知名證券投資顧問郭哲榮,日前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控訴另一位同業、國際證券投資顧問分析師張宇明,在自己的網路節目中,對他口出惡言、散布不實訊息,指控他是「騙子」、「操作技巧很爛」、「業績很高都是用騙的」,甚至暗示「用騙來的錢就是不義之財」!更過分的是,節目上還直接秀出文字和圖片,大爆郭哲榮「分析師自己去買美債,套牢1.7億(自證操作的很爛)」,字字句句都像利刃,直戳郭哲榮的名譽與信用,讓他簡直氣炸,非告不可!
這起震撼股市圈的「名嘴互槓」事件,發生在民國114年1月7日下午。郭哲榮指出,張宇明在節目中火力全開,不僅指控他「屍橫遍野慘不忍睹」、「帶進不帶出的全賠錢」、「美債我算一算我賠了1000萬…郭哲榮1.7億美債看錯不停損」,更直接挑明「我績效差、我賠錢、我自信!」等語,讓郭哲榮認定張宇明已涉犯刑法的誹謗、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及加重妨害信用等罪嫌。
▲郭哲榮。(圖/翻攝自郭哲榮臉書)
然而,面對郭哲榮的猛烈指控,被告張宇明在偵查庭上可沒在怕!喊冤表示,自己的節目內容都是引用自專業財經報紙「168周報」的報導,而那些看似刺耳的「騙子」說法,其實是善意地「泛指」一般分析師以績效欺騙投資人的行為,旨在維護廣大投資人的權益。
張宇明更進一步提出,郭哲榮自己也曾公開說過「自己賺進1000萬的200萬,是很好的操作嗎?」,並強調分析師依規定本來就不應宣傳有價證券及操作績效。他理直氣壯地辯稱,這些言論都是基於維護大眾投資人利益,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的適當評論,絕非惡意誹謗!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詳閱卷證、抽絲剝繭後,做出了關鍵性的判斷。檢察官認定,目前缺乏明確證據證明張宇明有具體犯罪事實,因為郭哲榮提出的網路影音截圖,部分內容難以辨識,難以直接認定構成犯罪。
更重要的是,檢察官發現,郭哲榮本人多次被媒體報導及金管會等官方文件認定為「公眾人物」。既然身為證券投資顧問及分析師,他的營業行為及操作績效自然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對於公眾人物及其業務的批評,在法律上通常會推定為「善意」,應接受各界的檢視。
檢察官進一步指出,張宇明的言論並非毫無根據的「流言」,即使內容有些誇大,也是基於合理的懷疑或推斷,並非單純為了損害郭哲榮的名譽而發。節目中所提及的「郭哲榮2024年操作績效」、「屍橫遍野慘不忍睹」、「郭哲榮1.7億美債看錯不停損」等語,均是對公眾人物及其公共事務的評論範疇。
綜合以上種種理由,檢察官最終認定,被告張宇明不構成誹謗及妨害信用等罪嫌,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