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購族買房真是步步陷阱!一名國手痛揭與房仲交涉的悲慘過程,對方一再保證能貸到8成,且與賣家疑為同間房仲同事,他雖簽約有壓但書「貸款未達8成可無條件解約」,偏偏還多加「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後續因貸不到款想解約,不只履保帳戶的仲介費已被扣走,甚至還因違約要賠108萬元。
這名年輕國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自稱首購小白,痛訴房仲保證可貸8成,卻害他貸款沒過還要吞違約金108萬元的慘痛購屋經驗。他去年8月從591售屋網看中新店一間中古屋,看屋過程也告知房仲第一次買房,不確定能否真的貸到款,但房仲卻一直保證可以貸到8成,「非常肯定的這樣反覆說」,便決定下斡旋、簽署買賣委託書。
原PO還發現,簽約當天屋主現身,竟然跟該名房仲穿著同一家仲介店的制服,讓他相當錯愕,即便如此,他仍明確交代個人收入、信用狀況等,房仲及屋主依然很肯定說他能貸到8成。為保險起見,他提出在契約壓但書,加註「如建物貸款未達八成,則無條件解約(但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沒想到括號這一句竟然成了日後的敗筆。
▼簽約合約上雖壓了貸款不族就解約的但書,偏偏還加註個人因素不在此限,成了關鍵的敗筆。(示意圖/pexels)
後續接洽4~6間銀行都以不接案、該地區不予承作,或鑑價未到等問題貸不到款,原PO意識到自己真的買不起,便提出解約,沒想到房仲卻認為貸不到款是個人因素導致,現在解約視同違約,將索賠108萬元,也就是他匯入履保帳戶裡的所有金額,讓他驚嚇不已。
即使原PO願意賠償部分價金來解約,賣方卻不願和解,堅持照合約走。目前已跑民事訴訟,寄出存證信函,卻仍收到對方催告履約的部分,也才發現房仲已從履保帳戶中領走2%共2170000元的服務費,讓原PO更氣「雙方約定好是收1%(1080000元)的服務費」,讓原PO對房仲只顧自身利益、不為客戶著想的行為感到又氣又心寒,「這樣叫我們年輕人怎麼敢買房?」
許多網友跟著一起痛罵房仲的行為,「他忽悠你,還有佣金多收也算詐欺」、「找金管會告死他們,告贏他們還要賠你錢」、「現在很多投資客賣房子不一定要成交,都是在吃這種違約金」、「有肉的房子,房仲先吃,然後再墊到市場價,甩給小白,屢見不鮮」、「因為現在房子不好賣,所以這是一個套,屋主原意是想賣房,但仲介只想拿你的仲介費」、「已經簽約,代表仲介已完成,所以他們拿仲介費叫做天經地義,我猜現在就是裝死咬定你違約」。
針對房仲從履保帳戶取走服務費的狀況,《東森財經新聞》曾採訪正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鄧世榮說明,履約帳戶有制式規範、預定移轉時間點,房仲完成買賣交易的服務,就可依設定撥款服務費,因為簽約完成後該帳戶的錢已經屬於賣家的,可拿來支付給房仲,須等未來解約成功後,買方列入損害賠償中要求賣家一併給付。
至於此案能否解約成功?全向科技房產中心總監陳傑鳴直呼「沒救」。雖然合約有註明建物貸款未達8成則無條件解約,但又加了但書「若因個人因素,則不在此限」,等於給自己壓了一個未知的地雷,造成解約賠償的困境。
陳傑鳴說明,雖然去年央行針對限貸令時有提到「不可歸責於雙方時」的解約機制,但此解約機制仍鎖定在政策面,如貸款成數縮減的不可抗力因素,並不包含買方個人條件不足之因素,而銀行通常放不放款都是綜合各方考量,「所以基本上他就是違約了,只能協商」。
最後陳傑鳴也提醒,由於目前銀行對於放貸仍相當謹慎,民眾買房前最好先請銀行評估行情與貸款條件,了解自己條件是否可以順利貸款;簽約時在合約上搭配加註成數不足無條件解約等附加條款,用雙重保險的方式,藉此避免銀行突然額度滿了無法放貸,最終導致違約的狀況出現。
(封面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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