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一處精華地段的19樓景觀住宅,前年爆出一起嚴重的房屋買賣詐欺案。黃姓前屋主與永慶房屋光復直營店的王姓女仲介,明知房屋有嚴重的滲漏水問題,竟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上虛偽勾選「否」,聯手欺騙買方。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前屋主有期徒刑4月、王姓仲介有期徒刑3月,並沒收兩人超過168萬元的犯罪所得。
房客多次傳LINE警告「下雨就滴水」 屋主仲介皆裝傻
判決書指出,這棟位於松山區的房屋原為被告黃素玲所有。民國110年間,新屋主(原告)因有購屋需求,委託永慶房屋尋找合適物件,並在同年8月底前往看屋。
然而在簽約之前,當時租住在該處的兩名房客就已經多次發現房屋有大面積滲漏水。房客不仅在客廳、浴室、廚房等地看到壁癌、水漬與結晶物,甚至在晴天時浴室也會滴水。房客於110年8月中旬,分別傳送文字訊息及漏水照片給屋主黃素玲與仲介王采珊,明確告知「修外牆的說我們這邊也會漏水」、「天花板裝潢慢慢開始有水痕跑出來了」。當時王采珊還傳訊息回覆房客:「屋主還說沒有,想說怎麼可能……哇哇!!有痕跡了。」顯見兩人早已知情。
聯手偽造現況說明書 誘騙新屋主高價接手
詎料,黃素玲與王采珊為了順利牟利,竟串通隱瞞真相。黃素玲指示王采珊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的「建物現況是否有滲漏水情形」欄位虛偽勾選「否」,並簽名交付給新屋主審閱。
新屋主因而誤信屋況良好,最終同意以高達新台幣2,120萬元的總價買下該房地。直到同年10月交屋後,新屋主在隔年1月赫然發現客廳窗檯天花板狂滴水,仔細檢查才驚覺主臥室、廚房、大門變電箱及浴室等五大區域全都在漏水,憤而提告。
法院囑託專業鑑定 認定瑕疵貶損高達167萬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被告黃素玲與王采珊均矢口否認犯行,黃女辯稱交屋時沒有漏水,王女則推託是聽信屋主才勾選。但法院傳喚前房客出庭作證,並比對LINE對話紀錄,狠狠打臉兩人說詞。
此外,法院民事庭先前囑託社團法人台灣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進行鑑定,確認該房屋的漏水情況在112年初時已存在長達1年以上,且在存有漏水瑕疵的情況下,該房地的合理交易價格應為1,952萬6,196元。換言之,新屋主平白多花了167萬3,804元。
貪圖私利不認錯 兩人皆遭判刑、沒收所得
法官審酌,目前一般人購屋資金多來自多年辛勤工作的積蓄,黃素玲與王采珊為了個人私利,消極隱匿重要交易資訊,欺騙購屋民眾,行為實屬不該;且兩人犯後始終全盤 deny、未能與新屋主達成和解,態度不佳。
最終,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黃素玲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67萬3,804元;判處永慶房屋仲介王采珊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並沒收其所得之服務報酬(佣金)1萬5,75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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