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麥未履約「RDX海掃更」火藥採購案 國防部:沒收4123萬保證金、開罰4275萬元

福麥未履約「RDX海掃更」火藥採購案,國防部:沒收4123萬保證金、開罰4275萬元。國防部長顧立雄資料照片
福麥未履約「RDX海掃更」火藥採購案,國防部:沒收4123萬保證金、開罰4275萬元。國防部長顧立雄資料照片

(記者王烱華/台北報導)資本額為新台幣1900萬元的室內裝修公司「福麥」公司以5.9億元得標國防部「RDX海掃更」旋風炸藥採購案,遭在野黨立委質疑,如今福麥無法依約取得「輸出入許可證明文件」,國防部今(2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將沒收履約保證金4123萬元,並罰款4275萬餘元;後續將運用追加預算或年度預算,擴充自製產線,全數由軍備局生產製造。

有關「RDX海掃更」高能炸藥購案相關議題,國防部新聞稿指出,因應敵情威脅,國軍為提升不對稱戰力,於114年辦理公開招標,籌購該型炸藥;並同步編列特別預算,以擴充自製產能。現因得標商無法依約取得「輸出入許可證明文件」,國防部除予計罰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後續將運用追加預算或年度預算,擴充自製產線,全數由軍備局生產製造。

國防部說明,因「RDX海掃更」等火藥原物料,係國內廠商無產製能力品項,乃依政府採購法規範,採公開招標、「內購外貨」方式籌購。其間為廣徵商源,依法訂定廠商資格為「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國際貿易業)」及「納稅證明」等3項,鼓勵國內廠商參與。

國防部指出,本案於114年10月20日刊登招標公告,114年12月2日決標福麥公司、12月9日簽約。現因福麥公司未依契約所訂,於決標次日起180個日曆天內,提供「輸出入許可證明文件」,故自115年6月1日起,每日以貨款總價千分之2計罰,累計罰金為新臺幣4,275萬893元;另至7月6日止,逾期天數36日已達解約條件,刻依契約辦理解約,將沒收履約保證金4,123萬元,並刊登停權等行政處分。

國防部強調,面對嚴峻敵情威脅,及我國對外籌獲武器彈藥之艱難挑戰,國軍將持續依建軍備戰實需,依法辦理各項武器裝備籌購作業;並加強資格審查與履約監督,以維國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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