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去年9月20日推出限貸令,規定購屋者如果名下有房,房貸不可有寬限期,此外自然人在特定地區購買第二間,貸款成數下修至最高5成,這波管制措施讓有些民眾改以現金置產,對此臉書社團「賣厝阿明 知識+」的版主阿明依據最新稅務規定與實務案例,提供相關風險分析與建議。
國稅局查核重點解析
阿明撰文表示,「無固定收入卻擁有多棟房產」已成為國稅局的重點查核項目,即使購屋資金來源為定存,若納稅義務人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收入與財產累積速度明顯不符(例如年收入50萬元,但持有總值3000萬元房產),稅務機關仍可能要求說明資金來源的合理性,這種情況特別容易發生在退休族群或自由工作者身上,因為這類人士的所得申報可能無法完全反映實際資產。
大額資金流向是國稅局關注焦點
阿明提醒,定存解約如果單筆超過50萬元,金融機構依法須通報國稅局,部分民眾為了規避通報,可能採取分次提領策略,但若購屋款項最終仍以集中支付方式完成,這種異常金流模式反而容易觸發稅務系統的警示機制,原因在於國稅局近年強化大數據分析能力,能交叉比對銀行通報資料與不動產交易紀錄。
財產移轉與贈與稅 風險不容忽視
如果購屋定存資金來自父母或親屬匯款,也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二等親內財產移轉」,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這類資金流動需證明屬借貸關係(需有明確借據與利息約定)或已完成贈與稅申報。若無法提出證明,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
阿明提供自保建議與稅務規劃,呼籲保留完整金流證明,包括以下幾項:
1.定存解約明細與歷史交易紀錄
2.利息所得申報資料(可與綜所稅申報書核對)
3.若為多年累積儲蓄,應準備歷年所得稅申報資料佐證財力合理性
他還強調,面對資金來源複雜的情況,如果包含早年繼承、投資收益或其他非薪資收入,更應該預先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遺產稅完稅證明(若資金來自繼承)
2.證券交易紀錄與所得稅申報資料(若來自投資收益)
3.商業合約或業務往來文件(若來自經營所得)
購屋時機影響查核風險
阿明指出,國稅局特別關注「一年內新增多筆不動產」的交易模式,因此建議有意購置第三間房產的民眾,應該考慮分散購屋時間點,避免短期密集交易引發稅務機關的特別關注。
稅務影響評估與未來規劃
阿明認為,從現行稅制來看,全現金購置第三間房產在持有階段並無直接增加的稅負。根據2025年上路的「囤房稅2.0」新制,針對自然人持有的住家用房屋,全國三戶以內仍可適用1.2%的自住稅率,第四戶以上非自住房屋才會適用2%-4.8%的較高稅率。
不過他也提醒,若想適用自住優惠稅率,必須在每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且房屋需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未來出售房產的稅務影響 需謹慎評估
若在5年內轉賣,將適用《房地合一稅2.0》規定:
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45%
持有超過2年未逾5年:稅率35%
持有超過5年未逾10年:稅率20%
持有超過10年:稅率15%
針對長期持有的投資人,阿明認為稅務規劃的重點應放在以下3項:
1.妥善保存購入成本證明(包括契稅、代書費、仲介費等附加費用)
2.計算出售所得時,可減除的相關成本與費用
3.自用住宅優惠的適用條件與時機
專業建議與結論
面對國稅局可能的查核,阿明認為可以求助專業會計師,可以提供以下服務:
1.檢視資金來源的完整性與合法性
2.協助整理相關證明文件
3.提供最適化的稅務規劃建議
4.必要時代為與稅務機關溝通說明
對於計畫以現金購置第三間房產的民眾,阿明認為「事前準備遠比事後補救更重要」,還建議在交易前就開始整理定存累積過程的相關單據,同時考慮諮詢專業會計師進行稅務規劃,並且呼籲國人定期關注最新稅務動態,或是透過專業人士獲取即時、正確的稅務資訊,以確保自身權益。
(封面示意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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