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賣房 房地合一稅「有優惠」 最低僅課20%

2023-10-11 10:27  作者 / EBC地產王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10年7月1日起,因調職、非自願離職,而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應符合財政部公告所列態樣之要件,始得適用較低稅率按20%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2.0版於110年7月1日施行,個人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地,適用稅率45%;超過2年未逾5年者,適用稅率35%;超過5年以上才得適用20%以下的稅率。

為了避免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進而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下的房地,導致適用45%或35%稅率,財政部於110年6月11日公告明定,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而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嗣因調職或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之非自願離職,或符合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須離開原工作地,而於110年7月1日後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得按較低稅率20%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針對調職、非自願離職者,賣房符合條件,房地合一稅率最低20%。(示意圖/pexels)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109年1月間在A地工作並購買鄰近房地作為出租標的,嗣111年7月間經公司調派至B地任職,於111年8月出售該房地,甲君認為其因調職因素而出售房地,按適用稅率20%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惟經該局查得甲君及其配偶均未曾在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及實際居住,況有將該房地出租予他人的情形,不符合上開財政部公告得按20%稅率課稅的規定,該局乃依其房地持有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的適用稅率35%,核定補徵應納稅額。

台北國稅局提醒,個人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因素出售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之房地,務請詳加確認是否符合財政部公告所列態樣之要件,正確適用稅率繳稅,以維租稅權益。

(封面示意圖/pexels)



【往下看更多】
透天蓋太醜賣不掉! 建商霸氣「打掉重練」 在地人曝原因
三圓都更告成一團!新隆住戶估 4成老鄰居恐「搬不回來」
男獲贈房產 換鎖趕走9旬父母!法官依「不孝子條款」撤銷贈與

也許您會感興趣


代銷四大天王齊聚!警示房市比去年更冷 籲政府鬆綁打房政策

台北市代銷公會舉辦「2025台灣經濟與房市論壇」,四位業界重

2025-05-08 17:00

快訊/代銷龍頭甲山林遭搜索 祝姓董座夫妻與兒子到案

代銷龍頭甲山林集團祝姓董事長,涉嫌在2013年間,找親友

2025-05-06 18:29

現在買房「該從幾折開始談」? 專家曝1原則:2區域空間大

川普關稅戰與央行限貸令等內外利空因素衝擊,導致全台房市買

2025-05-06 18:10

1個月要53萬!有錢租豪宅卻不買 房仲曝4原因

今年豪宅租賃市場有新實價揭露,台北市松山區豪宅「文華苑」

2025-05-06 18:07

還是鐵板一塊! 六都預售屋Q1均價曝 新北季漲一成奪冠

預售屋還在漲?台灣房屋根據實價登錄資料,統計今年Q1六都

2025-04-22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