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買房置產,因為觀念上的不同,時常衍生家庭紛爭,日前,一名台籍男子與陸籍女子婚後,移居到新北市板橋區,但因女方要求丈夫買房,遭到男方拒絕後,便在半年內不告而別,男方進而被迫與女方分隔兩地,分居長達13年之久,最終男方無奈心寒,訴請法院判准兩人離婚。
據判決書上既載,男方先是主張自己與女方於2008年5月28日在河南省登記結婚,隨後於2009年1月14日便來台辦裡結婚登記,居住於新北市板橋區;而女方向男方要求購置房地產遭拒後,竟自行於2009年7月14日出境返回中國,而導致自己被迫與妻子分隔海峽兩地,分居長達13年之久,最後無奈心寒,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此外,對於此判決,女方則未出庭到場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或陳述。
最後,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則認為,女方於2009年7月14日離家出境後,便未再返家,導致雙方分居已逾13年之久,通知女方後,也未出庭到場辯論,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認為男方之主張為真實。再者,男方訴請離婚,其態度堅決,女方也已返回中國,至今未與男方聯繫,顯示與女方已無心思經營這段婚姻,也認為夫妻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早已因買房事件產生嫌隙,難以期待恢復,最終准予男方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但全案仍可上訴。
▼陸籍女子與丈夫要求買房遭拒後,便自行搭機離台返陸。(示意圖/pexels)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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