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瀚/綜合報導)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因涉嫌對一名江姓女藝人性侵,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江姓女藝人先前向法院聲請參與訴訟並獲准,法院今開庭時,龔益霆在3名委任律師陪同下出庭,江姓女藝人也由律師陪同現身。龔益霆庭上否認犯罪,檢方則聲請傳喚數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法官庭後諭知候核辦。
據了解,龔益霆主張自己與江姓女藝人之間曾是交往關係,並表示兩人發生性行為時,對方並未加以阻止。整場庭訊歷時近2小時,結束後江姓女藝人先在律師陪同下經由特殊通道離開,龔益霆則稍後獨自步出法院,面對媒體一路追問案情,始終沒有回應。
江姓女藝人日前透過律師向法院遞狀,指出龔益霆既已遭檢方提起公訴,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屬於得聲請參與訴訟的案件。她身為本案被害人,希望能在證據調查及被告抗辯過程中適時陳述意見,因此提出參與訴訟聲請,最終獲合議庭裁准。
江姓女藝人今天到庭前,面對媒體關心僅表示「謝謝關心」。當被問到是否希望龔益霆公開道歉時,她回應:「如果當初他那樣,就不會有這些事了」,之後由法警引導進入婦幼案件專業法庭的指認室參與審理。
庭訊過程中,江姓女藝人隔著深色玻璃表達對審理程序的意見,也能聽見龔益霆一方的主張。該「專門法庭」設有指認室,主要用來保護被害人與證人,過去名嘴朱學恒涉強制猥褻案,以及藝人黃子佼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審理時,也曾使用同類空間提供證人作證。
事件最早於2025年引發關注,當時江姓女藝人在網路社群發文提及一篇「女臨演遭性侵」文章,指控龔益霆涉及不當行為,之後也公開表示自己同樣是受害人之一,並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士林地檢署提告。案件後續再移轉至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警偵辦期間,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婦幼隊搜索龔益霆住處,並同步約談他到案,當時曾諭知以100萬元交保。事件曝光後,龔益霆曾在社群平台否認性侵,並表示自己與江姓女藝人交往期間真心相待,雖然雙方可能因年齡差距與觀念不同發生爭執,但最後是「被分手」。
檢方偵查時曾訊問江姓女藝人以及3名證人,並綜合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與台北市消防局函復資料,認定龔益霆涉嫌強制性交,於2026年6月正式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房業網
粉絲專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