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認罪了!涉200萬驗資不實「檢方建請判刑5月以上」

詹姆士今出庭認罪。(圖/翻攝自網路)
詹姆士今出庭認罪。(圖/翻攝自網路)

(記者林瀚/綜合報導)知名主廚詹姆士於2016年創立「詹醬有限公司」,去年遭王鈞與妻子丘秀珠公開指控,涉及200萬元驗資不實問題,之後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案件今(20日)在士林地院首度開庭,詹姆士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均表示認罪,並解釋當初是依照會計師建議處理,不清楚相關作法已觸法,當庭坦言「真的很抱歉」。

詹姆士在庭上說明,當年籌備成立公司時,由於手邊資金不足,因此聽從會計師建議,向會計師先生及股東等人借款,藉此完成公司設立程序。公司成立後,因為自己不希望一直欠著這筆錢,因此隔天便將借來的款項匯回。他強調,當時並不知道這樣的操作方式涉及違法,並向法院表達歉意:「我真的很抱歉。」

詹姆士的辯護人則主張,本案情況與利用空殼公司、虛增資本進行詐騙,或藉公司名義掏空資產等案件存在明顯差異。辯方表示,公司成立後的相關資金及支出,都是由詹姆士自行負擔,他也沒有打算實際動用這筆200萬元,因此希望法院考量案件情節,給予緩刑機會。

全案之後改採簡易判決處刑。檢察官指出,「驗資不實」相關規定主要目的在於維護交易安全,因此違法行為發生時,對交易安全所造成的危害就已經存在。加上詹姆士身為公眾人物,其言行具有一定示範作用,檢方認為不宜將答辯狀所提出的條件作為判決條件。

檢察官並表示,依照《公司法》第九條第1項規定,除了自由刑之外,還可以併科至少50萬元罰金;另一種方式則是不宣告緩刑,並量處5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面對檢方的量刑意見,詹姆士表示尊重並依法處理。辯護人則認為檢方提出的刑度過重,強調本案涉及的公司資本額僅200萬元,而且截至目前為止,相關交易並未造成實際危害,希望法院在量刑時能將這些情況納入考量。

法官在庭上也對詹姆士提出勸告,認為他過去給外界的形象相當正面,如今卻因這起案件做出不良示範,因此提醒他:「希望你可以珍惜正面形象。」

整場庭訊約進行20分鐘。結束後,詹姆士步出法院,面對守候在外的媒體僅簡短回應:「謝謝大家。」至於是否一開始就決定認罪,以及其他案件相關問題,他都沒有進一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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