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拍噴火槍影片還被搜出槍枝!涉2罪正式遭起訴「經紀人也逃不掉」

孫安佐正式遭起訴。(圖/摘自網路)
孫安佐正式遭起訴。(圖/摘自網路)

(記者林瀚/綜合報導)網紅孫安佐日前因拍攝噴火槍測試影片引發爭議,警方後續搜索時,又查獲其持有改造霰彈槍及模擬槍。全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嫌「恐嚇公眾」、「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違反槍砲相關法規等罪嫌,起訴孫安佐及其陳姓經紀人;至於拳願公司邱姓負責人與江姓攝影師,則獲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2萬元,並完成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士林地檢署指出,孫安佐(本名孫健豪)於今年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及5月1日,另與經紀人陳昱中於4月22日下午5時至6時許及晚間7時許,共計7次在雙北地區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

檢方調查指出,孫安佐多次將裝置氣閥調至最大,在道路、步道及停車場等供民眾通行的公共場所測試噴火效果,過程中噴出大範圍、高溫火焰,並伴隨大量黑煙及油氣逸散,對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另外,拳願公司邱姓負責人於今年3月28日代表公司與孫安佐簽署合作協議,由拳願公司負責製作短影音,孫安佐配合拍攝,每支影片酬勞為5000元,江姓攝影師則負責企劃、拍攝及後製工作。

檢方指出,4月22日拍攝噴火槍測試影片時,由孫安佐實際操作噴火裝置、陳昱中協助點火、江姓攝影師負責拍攝與剪輯,相關人員均明知影片內容可能引發民眾恐慌並危及公共安全,仍於5月14日透過孫安佐的社群平台公開發布,孫安佐並因此獲得2萬5000元報酬。

此外,檢警進一步查出,孫安佐於2018年至2019年間,曾以1萬至2萬元價格,向身分不詳的網友購入具殺傷力的改造霰彈槍1把、制式空氣槍1把,以及公告查禁的仿造克拉克手槍模擬槍1把,並持有至今年5月16日、18日遭警方查獲為止。

檢方認定,孫安佐與經紀人陳昱中共同涉嫌觸犯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等罪嫌;孫安佐另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包括「持有具殺傷力槍械」及「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至於拳願公司邱姓負責人及江姓攝影師,檢方認定兩人共同涉嫌刑法「恐嚇公眾」罪,但考量相關情節,予以緩起訴1年,須於處分確定後8個月內支付公庫2萬元,並完成檢方指定的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檢方也重申,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擾亂社會秩序的不法行為,都將依法嚴查究辦,全力保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同時提醒民眾,從事網路創作及影音拍攝時,應遵守相關法令,不應為追求流量、話題或網路聲量而從事危險行為,以免觸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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