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麗娜/綜合報導)民眾黨陸配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李貞秀19日晚間透過YouTube直播表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主張民眾黨對其開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要求暫停相關處分程序,以確保自身權益。
李貞秀於YT直播時,先是秀出一張台北地方法院的收據,表示「告了告了」,自己就是依循王金平模式申請假處分,「你要知道民眾黨的這些人是多麽囂張?不是說民眾黨這些人,是今天一手策劃這些鬧劇的人有多囂張。」
李貞秀提到,自己原本曾表態不提出法律訴訟,但後續情勢發展,使她決定改變作法。她指出,「黃國昌連日在鏡頭前污衊我、妖魔化我,非要我走人不可,就是因為民眾黨給不出一個開除的正當理由。」她認為,相關指控與開除理由並不正當,並批評外界對她的部分說法帶有污名化色彩。
李貞秀說明,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曾提及,黨員有30天申覆期限,但期限尚未屆滿,黨內卻已急於將相關程序推進至中選會,質疑處理過程過於倉促。此外,立法院離職的文件她還沒有簽,因為簽了就等同於離職了,簽了不就證明她沒有立委資格,所以她當然沒簽。
李貞秀提及,雖曾參考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處理黨籍爭議的法律模式,但此次聲請內容與個案情況並不完全相同,主要著重於質疑現行處分程序本身存在違法或違反正當程序問題。她表示,「是我的搶不走,不是我的留不住!」直言黃國昌毀約在先,那就照正常程序走,律師也提到拖越久越有利。
李貞秀指控,整起開除案從啟動至今,過程中涉及程序正義問題,因此透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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