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重判/曾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 謝長廷:我與法官認定沒落差

柯文哲(右中)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謝長廷(左)指「我與法官認定沒落差」。翻攝謝長廷、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右中)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謝長廷(左)指「我與法官認定沒落差」。翻攝謝長廷、柯文哲臉書

(記者張麗娜/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法官未採用「小沈1500」、而是以人頭政治獻金210萬判處收賄部分。日前曾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的前駐日大使謝長廷今(27日)表示,法官、檢察官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昨日法院有明確指出:1500萬元部分無其他「補強證據」,未被採用,自己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沒落差。

謝長廷在臉書表示,柯文哲一年多前被起訴時,他曾經說「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曾引起不少批評,昨天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等罪被判17年有期徒刑,有高雄的朋友半嘲諷的問他:「老市長的法律專業知識是不是掉漆了?還是法官比較利害吧!」

謝長廷說,理論上,法官、檢察官有看.卷宗,有調查證據,他們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這點他同意,但起訴狀或判決書公佈後,社會可以評論,並不矛盾。

謝長廷提醒大家要注意,昨日法院有明確指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並無其他「補強證據」佐證,所以沒有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他說,要求「補強証據」就是起訴狀証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所以這個部分,柯文哲和沈慶京都沒有定罪,「就這部分,我當初的看法和現在的法官認定並没落差」。

謝長廷感嘆,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衆人之事,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的負能量,政治因素多於法律,很難冷靜評論,很多事可能需要時間沈澱。

 

 

*邀請您下載《鉅聞天下新聞網》App,點我下載 App,或 加入Line 好友,每天為您推薦有價值的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