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福應/綜合報導)在野黨今(16日)在立法院會提出115年總預算案「新興計畫動支案」,同意動支38項、718億元新興計畫預算。院會處理時,在野黨提議逕付二讀。儘管民進黨團反對,但表決不敵藍白人數優勢,提案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
這38項新興計畫包含對少子化生育補助、TPASS、治水防洪等。過往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經由院會交付委員會後,再分別依各個不同屬性委員會審查各部會預算,審查完竣後交付院會進行二、三讀,這次在野黨擬以「決議案」方式動支部分預算,作法罕見。
在野黨立委如此重視「新興計畫動支案」,主要是因為中南部各縣市的TPASS通勤月票,如果中央再如補助就要在過完農曆春節後中斷,因此在野黨即使拒審115年度中央總預算的情勢下,仍決定先通過這部分的預算,以免民意反彈。
民眾黨在提案內文中指出,預算程序有「不關門機制」的設計,依《預算法》第54條定規定,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5年度總預算案中,具有急迫性及攸關重大民生的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立法院同意先行予以動支。
根據藍白提案附表,38項新興計畫預算包含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15.8億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執行計畫(115-118年)59.40億元、公保生育給付差額補助2.35億元、勞動部辦理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29.57億元、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18.48億元、台灣品牌賽事精選計畫8億元、高雄至屏東間東西向第2條快速公路3.52億元、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等
至於中央政府總預算應該在什麼時候審完,依《預算法》第51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之,所以應該是在去年12月1 日之前立院就應該審完,12月15日由總統公告。但實際上立院都沒有遵守這項規定,常出現隔年3月還在審預算的情況。
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陳國樑去年曾撰文,他認為如果中央政府總預算真的沒有審,依《預算法》各機關預算之執行,會按「馬照跑、舞照跳」原則處理。
陳國樑表示,該收的稅費「照收」,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二、延續中計畫「照做」,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三、應發的金錢「照發」,各項法定義務收支,覈實履行;四、必須借的錢「照借」,收支調度需要之債務舉借,覈實辦理。因此,總預算審議的僵局,並不至於影響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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