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可能!翁曉玲提案修憲「人民可提案罷免總統」 林宜瑾批「政治騷擾」 

翁曉玲提案修憲,想增加人民直接提案罷免總統的條文。翻攝翁曉玲臉書
翁曉玲提案修憲,想增加人民直接提案罷免總統的條文。翻攝翁曉玲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30日)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報告事項增列修憲案,新增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提案發動權由人民行使,只要經選舉人總數1.5%以上提議,10%以上連署,就可提出罷免案。翁曉玲今天受訪表示,是希望能夠賦予人民有直接提案可以罷免總統的權力。

翁曉玲說,在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裡面,雖然可以提案罷免總統副總統,但要由立法院來發動,在立法院提案通過後才交付給全國的人民來進行投票表決。所以到目前為止,一般的老百姓是沒有所以沒有所謂的可以提案罷免總統的發動權,但不管是在縣市首長、民代等罷免都是可以經由一般的人民提案連署,成案後再來交由這個選區的選民來進行罷免投票。

翁曉玲說,目前對於民選總統,人民只有選舉權,卻沒有可以有提案發動罷免的權力,為了落實直接民權,提出修憲案,未來也可以讓人民比照罷免立委、縣市長這個方式,經由一定的提案連署,成案之後就可以來交付罷免總統的投票表決。

依《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而且《憲法》增修條文把修憲的門檻訂得更高,需立法院四分之一委員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決議通過提案,再公告半年,最後由公民複決,有效同意票需超過選舉人總數的一半才算通過,這涉及立委、出席與公民複決三層嚴格門檻,確保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不會被輕易改動。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批評,這簡直是恣意妄為的「政治騷擾」,強迫全國人民無端買單國家級惡鬥成本,「國民黨這已經不只是在選輸翻桌,根本就是憲政論理輸了,憲法法庭復活了所以滿腦鬼點子轉往其他方向繼續挖牆腳」。

林宜瑾說,以現今立法院的朝野席次,藍白合計也未達3/4的門檻,不論是罷免總統或是修憲,都是毫無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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