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獲父贈農地 出售持分竟遭連帶追稅 地政士:親兄弟得明算帳

2025-03-27 17:51  作者 / EBC地產王

台灣的農地因享免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長輩為避免死後爭產,常採用「生前贈與」方式,但又擔心子女偷賣掉而以持分共有的方式來登記所有權。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鄭文在提醒,這樣的作法只「對了一半」,最好要再加一份「分管契約」才完善。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受贈人死亡、該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受贈人可享免贈與稅與免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但受贈的農地須於5年內持續作農業使用,若未依規定經營,國稅局將追繳應納稅賦。需特別留意的是,國稅局的列管方式為「按筆計算」,即使農地為兄弟共有,只要其中一人出售持分或沒做農用,則整筆農地都可能被視為違規,導致所有共有人連帶要補課贈與稅,因此慘受池魚之殃。

為避免此類風險,財政部曾於公函(台財稅字第0920457556號)說明,若受贈人能提供「分管契約」,且契約明確界定各共有人之持分範圍,依財政部〈89年11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7801號函〉的解釋,則未遵守規定者僅須為自身持分部分追繳贈與稅,不會牽連其他共有人。

鄭文在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的初衷是針對一整筆土地,無論共有人數多寡,只要有違規情事,就會被補繳贈與稅,破解之道就是共有人之間的分管契約,為了未雨綢繆,建議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同時完成分管契約,保障自身權益。也因此,兄弟受贈共有農地後,務必「親兄弟,明算帳」,將該簽立的分管契約簽好,避免一人售地,全體受罰,後患無窮。

(封面示意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往下看更多】
房東開980萬賣不掉!「半年後改價1280萬」他驚呆 內行曝背後策略
總裁其實想打房? 帥過頭揭楊金龍心態:要跌5成太困難
買房遭親友「15大理由力阻」 見翻新屋況全改口 他嘆:千萬別聽親戚的

也許您會感興趣


房仲街頭爆「穿得很騷」語言騷擾 中信房屋火速處分涉事員工

一名女子近日在社群平台投訴,自己穿著高中制服經過新北市中和區

2025-06-23 12:57

質感靜謐輕奢宅! 「金鋐.琢岳」插旗新竹核心吸睛

藏身市心的靜謐輕奢宅,打造新竹菁英家庭理想生活藍圖  

2025-06-17 12:00

我們不是地面師! 全聯會揭手法:地政士很無辜

日劇《地面師》走紅之後,台灣不動產詐騙案件也開始備受民眾

2025-06-11 13:28

「台南中城計劃」啟動 市府聯手國城建設 打造平實特區公辦都更案

由台南市政府所主導的台南市東區平實營區一期都市更新案,1

2025-06-10 20:36

高房價元兇?屋主3天跳漲200萬 房仲怒控:我的努力算什麼

近年來,台灣的房價增長遠遠超過了薪資增幅,過高房價墊高了

2025-06-04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