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去年在參選立法委員選舉的期間,因許姓女子在臉書上發布不實貼文,指他「撞人車肇逃」等言論,導致他提出報警提告。士林地檢署對車禍原因進行調查,最近偵結,依據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之事罪嫌,對許姓女子提起訴訟。
起訴書指出,許姓女子去年12月18日晚上6時許,在個人臉書上刊登了「張斯綱議員,你撞人車,肇逃」、「以議員審議會預算,砍預算,做威脅」、「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為你解套」、「特權民代」、「北投士林選民,拜託你們,去挖他的底,選錯人,倒楣是自己」等不實文字,這些言論損害了張斯綱的名譽,並影響了選民投票行為的正確性。張斯綱於此後兩天報案提告。
檢方的調查顯示,事故發生時,張斯綱於去年11月7日倒車時,不慎擦撞了謝姓車主停放在路邊停車格內的汽車車尾。張斯綱隨即下車查看,但謝當時並未回應車損情況,之後由樓管人員查看後,張斯綱便離開,雙方後來達成了理賠共識,並依據謝姓車主提供的車損估價支付了賠償。此案件並未由警方進行調查訪問,而是根據息事官職的原則處理。
許姓女子否認了犯罪指控,她聲稱自己確實在臉書上貼文,但內容是透過她的管道得知的,部分消息來源不能透露。檢方認為,許姓女子涉嫌加重誹謗罪,以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之事罪,因此決定依法對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