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林姓父親因愛女遭王男性侵、拍攝性愛影片,導致愛女不堪受辱服藥自殺身亡,夥同2名友人將王男拘禁,以熱熔膠條、棍棒、電擊棒等物毆打,王男遭活活虐死。一審時林被依傷害致死等罪,處12年4個月徒刑,日前更一審結果出爐,因死者父母表示不再追究林之責任,撤銷改判5年10月,仍可上訴。
▲台中一名父親因愛女遭下藥性侵最終服藥自殺,押走犯嫌私刑狠虐,將人活活虐死,最新判決出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判決書指出,林男的女兒在2017年11月間因服藥輕生身亡,他認為女兒是因遭王男等人下藥迷姦,還拍攝影片威脅,才被逼走上絕路,他在2019年6月間將此事告訴好友曾男,兩人商議要找王男招認,說出實情並交出影片,曾男再邀蔡男參與。
曾男循線找到王男,2019年7月間將他帶到南投縣埔里汽車旅館盤問,王男供出,莊男才是林女事件的主謀,並答應會找出影片,林男等要求他寫下道歉信、涉案名單,並下跪認錯後,才讓他回家。
2019年8月9日將王男帶到中市多處看管,最後帶至彰化縣花壇三合院監控;隔天晚間,曾男透過他人邀莊男到KTV唱歌,將莊男及胞弟挾持到中市某處貨櫃屋看管,8月16日再帶到三合院拘禁,事後林男等人期間多次讓王、莊對質,以束帶綑綁2人,或徒手、持熱熔膠條、棍棒等物毆打且電擊全身。
王男及莊男兩人全身傷痕累累,王男雙手腕綑綁痕、額、背、臀及腳等部位至少119處棍棒傷,胸部及大腿等部位至少7處電擊傷,手、腳、頭、胸腹部、陰囊等部位多處不規則形瘀傷與擦挫傷,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大範圍皮下組織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嗆入胃內容物而死。莊男全身瘀挫傷、縱膈及皮下氣腫、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及肝發炎等。
8月18日凌晨,蔡男等人發現王男全身冰冷僵硬,開車將人載往醫院急救,王男到院已無生命跡象,醫院急救後宣告死亡。蔡男等再將王男送醫前已報警表示將投案,林男在得知此事後,則自動到警局說明。
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致人於死、私行拘禁等罪判處林男徒刑12年4月、曾男10年8月、蔡男8年6月。案經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3人符合自首條件,已共同賠償死者家屬424萬元等情狀,故撤銷原判,林男改判6年10月、曾男5年2月、蔡男4年2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