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大陸涉入個資案,今於新北地方法院舉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法庭傳喚其直播主女友闕沐軒出庭。儘管在上一庭中,其餘共犯車商游翔閔、四海幫海英堂主陳子俊以及陳柏均皆已認罪,闕沐軒仍堅稱自己未犯任何罪行。對此,法官當庭指出,闕女的無罪說詞與共犯供述及相關證據資料不符,並提醒她應與律師詳細討論,因這可能對法院評斷她的犯後態度及量刑有所影響。
本案起於王大陸質疑「閃兵集團」主腦陳志明收錢不辦事,涉嫌指示車商游翔閔向台北市刑大代理隊長劉居榮調查陳志明個資。同時,因闕沐軒與潘姓男子發生投資糾紛,王又委託四海幫堂主陳子俊協助查詢潘男資料,並前往潘家討債。全案已於上月遭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公務員洩密及違反個資法等罪提起公訴。
首次開庭於上週四舉行,當時游翔閔、陳子俊與陳柏均三人全數認罪,承認使用被扣押的手機聯繫犯案,並透過律師表達願意賠償陳志明與潘男損失,盼能與被害人和解。陳子俊的律師更向法官請求適用簡易判決程序,讓其儘速接受應負責任的法律後果。
至於今日開庭部分,闕沐軒表示,潘姓男子服刑期間曾與她通信,承諾出獄後會償還債務。她坦言確實曾提供潘男的判決資料給陳子俊,但否認知情對方後續如何取得潘男完整個資及前往其老家討債。闕女的律師補充,她原本僅希望與潘男協商債務,並未有意波及其家人,也強調其主觀上並無犯罪意圖,至於其他共犯如何聯絡與實施行為,闕女無從得知也無法具體回應。
檢方則指出,從王大陸等人手機中截獲的對話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可見闕女對整起事件並非毫不知情。此外,其餘共犯供詞明確,且一般民眾無法透過判決書查到詳細個資,如姓名、地址、身分證號碼等資訊,闕女說詞與事實相違。
法官當庭提醒,闕女選擇否認犯行乃是其權利,但該說法與現有卷證與共犯供詞存在明顯出入,律師應已告知她此舉可能影響法官對其態度與量刑的判斷。本案目前爭點集中於她是否與其他共犯具有犯意聯絡關係。檢察官也當庭聲請傳喚游翔閔與陳子俊於下次開庭作證,以釐清相關爭議事實。